本报讯(通讯员 程文泉)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是“经营禁区”,但还是有经销商视法律为儿戏,铤而走险。近日,我市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因违法加装蓄电池被处罚5000元,给行业敲响警钟!
当天晚上,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渊中队在城东二路与东茶路路口开展夏季治安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0005×××号电动自行车存在电压超标,涉嫌违法加装蓄电池。
经了解,驾驶人季某某并不清楚车辆有加装蓄电池的情况,表示在购车时就有了。随后,民警立即对销售该车辆的×××电动车修理店进行调查。
经查,店主江某某承认为了销售便利,私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加装蓄电池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江某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将加装的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这也是该条例实施以来,丽水市第一例因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而受处罚的案件。
交警提醒:当前,全国范围内的电动车整治行动力度有增无减,部分地方甚至会通过路面违规情况追根溯源到销售门店甚至厂商。无论消费者还是经销商,都严禁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尤其是经销商,一旦被查实,面临的是高额罚款,得不偿失。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仔细确认车辆合格证和各项参数等,避免因车辆不符合相关规定而导致无法上牌。